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市)教育局: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2015年義務教育書法教學用書有關事項的通知》(教基二廳〔2014〕2號)、《河北省教育廳關于2015—2016學年河北省中小學教學用書有關事項的通知》(冀教基〔2015〕13號)精神,我省嚴格按照《教育部關于印發〈中小學教科書選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教基二〔2014〕8號)、《河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河北省中小學教科書選用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冀教基〔2015〕12號)規定程序和要求,以省為單位組織進行了義務教育三至六年級書法課教材《書法練習指導》的選用工作,選用結果經公示無異議?,F將我省2015—2016學年(即2015年秋季和2016年春季學期,以下同)義務教育三至六年級書法課教材《書法練習指導》使用版本(見附件)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義務教育三至六年級書法課教材《書法練習指導》已納入國家課程教材系列,本通知中公布的全省各地《書法練習指導》使用版本從2015年秋季學期開始使用,三年級為起始年級,四至六年級逐年滾動使用。2015—2016學年,為全省享受義務教育階段免費教科書政策的三年級學生免費提供《書法練習指導》三年級上下冊,所需資金納入中央免費教科書資金統一支付,省統一組織政府采購;對其他不享受義務教育階段免費教科書政策的三年級學生按現有規定執行。各地三至六年級不得使用本通知公布版本以外的書法教材,如果擬在四至六年級也使用本通知中公布的書法教材版本,所需費用由各地自行解決,不得向學生收取費用。
二、根據《教育部關于中小學開展書法教育的意見》(教基二〔2011〕4號)和《教育部關于印發<中小學書法教育指導綱要>的通知》(教基二〔2013〕1號)要求,中小學校主要通過有關課程及活動開展書法教育。在義務教育階段語文課程中,學校要按照課程標準要求開展書法教育,其中,三至六年級的語文課程中,每周安排1課時的書法課;一至二年級、七至九年級從語文、美術等課程中,也可利用地方課程、校本課程的課時,每兩周安排1課時的書法課。同時,在義務教育階段美術(藝術)、綜合實踐活動等課程中,學校要結合學科特點開展形式多樣的書法教育。學校圖書館要為書法教育置備相應的碑帖、掛圖、書籍、電子出版物等必需資料。有條件的學??稍O置專用書法教室。原來開設寫字課的應變更為書法課。
三、義務教育三至六年級書法課新教材使用培訓工作由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市)教育局組織實施,所使用版本《書法練習指導》的編寫、出版單位負責具體培訓。2015年暑假期間,各地要確保秋季學期擔任三年級書法課教學任務的教師全部接受新教材免費培訓,提高教師理解和把握教材的能力。要逐步形成以語文教師為主體、專兼職相結合的書法教師隊伍,中小學語文教師應逐步達到能兼教書法。
四、請各設區市、縣(市、區)切實做好2015年秋季和2016年春季本地義務教育三年級書法課教材《書法練習指導》的征訂工作,確保課前到書。
附件:河北省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市)2015—2016學年義務教育三至六年級書法課教材使用版本
河北省教育廳
2015年7月31日
附件
河北省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市)2015—2016學年
義務教育三至六年級書法課教材使用版本
序號 |
編寫、出版單位 |
書 名 |
冊 次 |
使用地區 |
1 |
河北美術出版社 |
義務教育三至六年級·書法練習指導(實驗) |
三年級上冊至六年級下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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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廣東教育出版社課程資源研發中心
廣東教育出版社 |
義務教育三至六年級·書法練習指導(實驗) |
三年級上冊至六年級下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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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國出版集團教材中心
華文出版社 |
義務教育三至六年級·書法練習指導(實驗) |
三年級上冊至六年級下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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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北京教育科學研究院
人民美術出版社 |
義務教育三至六年級·書法練習指導(實驗) |
三年級上冊至六年級下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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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湖南美術出版社現代美術教育研究所
湖南美術出版社 |
義務教育三至六年級·書法練習指導(實驗) |
三年級上冊至六年級下冊 |
定州市、辛集市 |